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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8-01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1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及的议案》

议案1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2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13、1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信函邮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

邮 编:611731;

传真号码:028-8782553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罗乐女士、彭燕女士

联系电话:028-87825762 028-87825530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97”,投票简称为“红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3(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16日,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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