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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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8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独立董事严洪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3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罗乐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罗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罗乐女士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罗乐女士简历

罗乐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12月出生,专科。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9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罗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罗乐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28-87825762

传真:028-87825530

电子邮箱:luole@hqls.com.cn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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