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下同)、缴费指数、社平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决定养老金高低的三大核心因素。当然,退休年龄、退休时间等因素对于养老金也有或大或小的影响。
在同等条件下,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标准也就越高,因为社平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每年都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所以养老金标准也就越来高了,比如说2012年北京月社平工资为5223元,2022年北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11082元,增长率高达112%。
从中不难看出,工龄的价值在不同省市、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参保人员那里是大不相同的,有的工龄为四十年的参保人员退休之后每月可以领取9500元的基本养老金,有的工龄为四十年的参保人员退休之后每月只能领取3500元的基本养老金,工龄相同,但是基本养老金之间的差距却是非常大的,并且还是不可逆的。
参保缴费的基本原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按工龄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就是对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缴费基本原则的一种严重破坏,这显然是行不通的,也是非常不切合实际的。
决定养老金高低的核心因素是工龄、缴费指数和社平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工龄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仅此一个因素是无法决定养老金高低的。
按工龄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实际上就是一种大锅饭思维模式在作怪,有着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色彩。
北京王女士是在2020年退休的,工龄有三十年,一直都是最低标准缴费,基本养老金每月为2950元。这也就是在北京,要是在那些二三四线城市,基本养老金每月能有2100元就算不错了。
在这种情况下,不分青红皂白就将三十年工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月定为4000元,从财政负担的角度来看也是不现实的,更是不可能办到的,纯属自娱自乐。
按工龄、缴费指数、社平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决定基本养老金的高低,那是最为科学合理的,合理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
而按工龄发放基本养老金,就是一种绝对的思路,还打着什么在职的时候贡献有大有小,退休之后大家就没有什么贡献了,基本养老金应该都一样的幌子,实在令人可笑至极。
在职的时候有贡献,退休之后贡献就变没了,这是什么幼稚的逻辑呀,一个人的贡献贯穿于这个人的一辈子,退不退休并不是划分贡献的分水岭,这个既没有政策的规定,也没有大众的认定,就是某些人的自误自乐罢了。
每年调整养老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同样遵循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原则。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办法就是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原则制定的。
工龄越长,增加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养老金越高,增加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年龄越大,增加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始于2005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连续调整,其调整养老金的办法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基本原则的进一步延伸。(
原创
:周凤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