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02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2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4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