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 第31号
依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十四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四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1月5日
温馨提示
查阅“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四批)”,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原标题:《第十四批载客车辆(M1类)车型的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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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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